(一)發生適用快處快賠的道路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須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并在車輛后方放置警示牌,拍攝現場照片后立即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安全地點。
(二)對未按規定及時撤除現場,造成交通擁堵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當事人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三)當事人撤離現場后,可以自行協商確定事故責任。對于自行協商成功但未采用互聯網在線快處快賠模式進行在線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到事故保險理賠服務中心進行后續事故處理及財產損失評估;對于自行協商不成的,報警等待民警處理。
(四)對一年內采用互聯網在線快處快賠模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3起及以上,或者一年內特定車輛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3次及以上的,當事人應當報警等候處理。